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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呢?】



有報導指殺人嫌疑犯陳同佳喺三個月前已離開安全屋,搬咗去偏遠深山住^。


由陳同佳出獄後,佢受到黑警近兩年嘅貼身保護,仲住得好食得好。佢喺京士柏山嘅所有開支都由港共政府包底,即係有份納稅嘅香港人都助養緊陳同佳。


我哋之前已經就陳同佳謀殺案提及過只要將謀殺罪修例,加入域外司法管轄權,就唔使一定要將佢引渡返台灣,喺香港都可以進行審訊。


呢單謀殺案被港共加以利用,而引發之後嘅事件令無數手足犧牲,唯一可行嘅方法我哋已經提及過,港共仍然無心將嫌疑犯繩之於法,我哋只可以表示十分遺憾。只可以講喺港共嘅管治下,殺人嫌疑犯都過得舒服過香港人。



延伸閱讀:

【責任全在……】https://www.liberkong.org/post/%E3%80%90%E8%B2%AC%E4%BB%BB%E5%85%A8%E5%9C%A8-%E3%80%91


【域外管轄權唔是咁用的】https://www.liberkong.org/post/%E3%80%90%E5%9F%9F%E5%A4%96%E7%AE%A1%E8%BD%84%E6%AC%8A%E5%94%94%E6%98%AF%E5%92%81%E7%94%A8%E7%9A%84%E3%80%91


^資料來源:https://thestandnews.page.link/DnqL1GwUa5BMqp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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