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鄧炳強出席完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講到2019年嘅反送中運動唔單止係年青人發聲,仲係有心危害國家安全,類似顏色革命嘅有組織犯罪行為^。
首先,對付一個三萬人嘅犯罪組織一定要有相當規模嘅組織先足以同佢哋抗衡。所以我哋必須由小組織開始入手,好似19年咁組織唔同嘅小隊。無論係前線定後勤手足可以先組成唔同嘅小隊,然後透過與大家聯絡、合作,逐漸形成一個更大嘅網絡。由一個個小組織組成嘅好處喺可以更有效防止滲透,當一個大組織係由10個細組織而成,咁港共就要派共諜潛入晒十個組織先可以成功瓦解一個大組織,相比起所有嘢都係隸屬同一個大組織難度係增加咗。所以我哋唔可以各自為政,必須以組織對抗組織,團結、有系統咁協力共抗暴政。
^資料來源: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07922-20210827.htm